2003年08月,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了双重国籍法案,依据菲律宾新的双重国籍法案,在菲律宾本乡出世但已参加其它国籍的菲律宾人,在发誓忠于菲律宾后,仍然能够保存或重新取得菲律宾国籍,从而获得投票权和财产拥有权,海外菲律宾人还可以免交所得税。这个经菲律宾总统阿罗约签署的新双重国籍法,使 350 万原已失去国籍的海外菲律宾人重新取得菲律宾籍,他们在菲律宾享有投票、就业、出资、竞选公职等国民待遇 (在海外从事公职或在外国军队执役的人除外)。
1、申请人年满18周岁;
2、无犯罪记录证明;
3、身体健康,无传染疾病。
一、项目所需材料清单
1、无犯罪证明原件
2、个人英文名称(以及后续需要客户提供护照英文名称签名)
3、1 × 1寸证件照片(注:白底、彩色照片,深色衣服,带领子)
二、菲籍出生纸(以前称NSO,现在称PSA)
1、确认项目、缴纳捐款费用;
2、客户提供所需材料清单;
3、依法填写菲籍姓名,菲律宾居住地址,出生日期,办理菲籍出生纸(出生纸副本:约20个工作日;正本:统计局有档案约6个月左右);
三、出生纸副本出来后第一次前往菲律宾办理相关证件
1、出生纸副本出来后,申请人第一次登陆菲律宾时间(申请人开始办理菲律宾旅游签证、预定机票);
2、办理相关证件 (税卡、驾照,社保卡,邮政卡,选举卡等其中两项或办理多项,但费用自理)需时约一个月左右(因菲律宾假期,选举期间或本人原因未能在预约时间前往办理除外)。
3、相关证件办理出来后,需时一个月左右(因菲律宾假期或选举期间除外),申请人第二次登陆菲律宾,前往外交部办理护照。
四、预约时间第二次前往菲律宾拿护照
申请人前往外交部直接办理(拍照、按指纹),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预留地址会收到护照的快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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